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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梅世彤介绍有关情况,相关负责同志回答记者提问。

2025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生态环境部指导支持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历次全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准确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方针,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白洋淀水质连续5年巩固保持Ⅲ类,美丽河北建设成色更足、底色更绿,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有关部门编制了《2025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今天正式发布。
一、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2025年,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3.82,比2024年下降7.7%,比“十三五”末的2020年下降25.8%。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在2.42~4.17之间,其中,张家口、承德综合指数小于3,秦皇岛、唐山综合指数小于4,其他设区市综合指数在4.01~4.17之间。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为284天,比2024年增加17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7.7%,比2024年提高4.8个百分点;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数平均为3.6天,比2024年减少1.2天。张家口、承德和秦皇岛3个设区市的优良天数均超过300天,分别为352、342和313天,其余各设区市全年优良天数在249~289天之间。
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33.6微克/立方米,比2024年下降10.9%,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唐山PM2.5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全省平均日均值达标率91.9%,其中,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唐山日均值达标率高于93%,其余7个设区市日均值达标率在88%~91%之间。其它PM10、NO2、CO、O3四项主要污染物浓度与2024年相比也实现下降,其中PM10、NO2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0.3%、7.7%,CO、O3评价浓度分别下降9.1%、5.7%,SO2年均浓度与2024年持平。
全省167个县(市、区)综合指数平均值为3.89,同比下降8.04%,前20名县(市、区)综合指数范围为1.69~3.10,分布在张家口、承德2市,后20名县(市、区)综合指数范围为4.32~4.51,分布在邢台、保定、廊坊、雄安新区、邯郸、定州等6市;PM2.5浓度平均值为3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51%,58个县(市、区)PM2.5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前20名县(市、区)年均浓度范围为8~22微克/立方米,分布在张家口、承德2市,后20名县(市、区)年均浓度范围为41~45微克/立方米,分布在邢台、邯郸、保定、衡水、廊坊、石家庄、沧州、定州、辛集等9市。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5年,全省208个地表水国省控断面中,实际监测201个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水质断面占88.6%,比2024年上升2.6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断面占11.4%,比2024年下降2.6个百分点;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
八大水系中,辽河、永定河、大清河、滦河及冀东沿海水系水质为优,北三河和漳卫南运河水系为良好,子牙河和黑龙港运东水系为轻度污染。河流主要污染指标中,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和氨氮的超标率分别为11.2%、8.8%、1.8%和1.8%,化学需氧量和总磷超标率比2024年分别下降0.6和1.2个百分点。
全省重点湖库淀中,岗南水库、桃林口水库等13座水库达到Ⅱ类水质,水质优;潘家口水库、官厅水库等5座水库和白洋淀、衡水湖为Ⅲ类,水质良好。
三、海洋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2025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为98.8%,其中秦皇岛市和唐山市均为100%,沧州市90.8%。秦皇岛市老虎石和平水桥浴场水质等级均为优,监测时段水质等级为优的天数比例均为100%。近岸海域沉积物综合质量状况为优,沿海三市均为优;滦河口—北戴河典型生态系统呈亚健康状态,珍稀濒危生物天然集中分布区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I级,整体状况优良;唐山曹妃甸海草床典型生态系统呈健康状态。
四、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2025年,全省11个设区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4分贝,比2024年上升0.1分贝,各设区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51.5~58.1分贝之间,衡水市和邢台市为一般,其他市均为较好,影响市级城市区域环境的噪声源主要为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全省11个设区市道路交通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5.1分贝,比2024年下降0.6分贝。各类功能区噪声昼间和夜间平均达标率分别为89.8%和85.2%。
县级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是54.5分贝,各县(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46.1~64.9分贝之间,其中评价为好的县(市、区)数量占比5.7%,较好的数量占比59.8%,一般的数量占比31.1%。
五、生态质量总体向好
2025年,全省生态质量指数(EQI)58.59,生态质量为二类,比2024年上升0.58。11个设区市生态质量指数在47.70~69.85之间,其中承德、秦皇岛、张家口和保定等4市生态质量为二类,石家庄、唐山、衡水、邢台、沧州、邯郸和廊坊等7市为三类,与2024年相比,张家口、廊坊生态质量轻微变好,其余各市基本稳定,各设区市生态质量类型维持不变。
全省167个县(市、区)生态质量指数在24.72~74.05之间,其中51个县(市、区)生态质量为一类或二类,占全省总面积的57.61%,主要分布在太行山和燕山沿线,承德最为集中,11个县(市、区)全部为一类或二类。与2024年相比,张家口市桥东区、怀安县等8个县(市、区)生态质量一般变好,张家口市张北县、桥西区等30个县(市、区)生态质量轻微变好,保定市涞源县、张家口市赤城县等129个县(市、区)生态质量基本稳定。
六、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2025年,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监测结果为正常本底水平,和历年数据统计无显著差异,处于正常波动范围,称为本底涨落),空气、水体、土壤等介质中的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环境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且与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结果处于同一水平;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相应限值。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推动美丽河北建设取得更大成效的关键之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行动,坚持“三水”统筹、河海共治,推进白洋淀全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成果;切实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督,提升生态系统质量;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以信息化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以久久为功的战略定力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推动美丽河北建设再上新台阶,谱写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画卷,让优美的生态环境惠及全省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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