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检察机关:深耕民事检察 守护民生福祉
近年来,秦皇岛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针对民事检察工作履职重点和薄弱环节进行系统梳理与逐项研判,围绕“检护民生”“民事执行监督”等专项活动,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以检察履职实绩推进全市民事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对接法治需求,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秦皇岛市民事检察部门着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对接该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京津冀检察协作等方面的法治需求。通过民事诉讼监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办理孟某某、季某与某道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某财险公司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纠纷案中,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跟进监督,该案最终获省法院改判。针对该案暴露出的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行业因缺乏有效行业自律、部门监管,赔付履行率越发走低的现状,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并与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开展座谈,建议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加强监管、科学合理引导,有力维护保险市场经营秩序。
持续深耕细作,提升监督办案质效
秦皇岛市民事检察部门坚持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监督标准,优化监督方式手段,不断落实精准监督要求,精细化审查案件,做到敢于监督和精准监督相统一。实行全市民事检察业务数据指标月通报及案件质效晾晒制度。特别强调加大基层院案件特别是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办理力度,扩大办案规模。积极与重庆、广州等地民事检察部门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推动解决制约民事检察工作发展瓶颈问题。建立全市民事专家咨询库,为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参考意见,提升民事裁判结果精准监督水平。
秦皇岛市民事检察部门深化虚假诉讼监督,聚焦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重点环节、关键节点,坚持一案多查、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并重,发现、查处深层次违法行为,将检察监督做成“刚性”,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在办理一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民事生效裁判结果案件中,秦皇岛市检察院在做好调查核实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制度优势,将案涉民事调解书可能涉及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基层院并顺利成案,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获采纳,指导基层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将虚假诉讼监督向纵深推进。
勇于创先争优,提升民事检察影响力
对于有案例价值的案件,秦皇岛市民事检察部门从发现线索开始就朝着典型、指导性案例的目标去审查、办理和总结。对标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在精准监督、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对办理类似案件具有指导意义,能够有助于解决实践中热点、难点问题的案例,由专人进行撰写并向省检察院报送。市检察院办理的张某与崔某买卖合同纠纷案被省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实务案例刊发。
秦皇岛市民事检察部门深入探索推进民事检察和解工作,着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秦皇岛民事检察”特色亮点,总结形成《秦皇岛市民事检察和解工作主要做法及典型案例汇编》,获领导肯定。结合目前民事检察人员结构现状及办案实际,全力推进《民事检察繁简分流减时提效办案办法》,从深耕办案主业、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主动探索并取得明显成效,案件办理周期同比缩短约40%,推动办案效率、监督质效同步提升。
高效履职办案,推进“检护民生”走深走实
秦皇岛市民事检察部门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集中办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检察案件,体现民事检察保障民生的“大作为”。
海港区检察院在办理支持周某仲裁一案中,充分考虑申请人为孕妇的特殊身体情况下,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最快实现权益保障。检察机关推进关口前移,与妇联、劳动仲裁委、司法局建立协作机制,实现案件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研讨、联合支持仲裁、协调法律援助、纠纷联合调解、类案社会治理“一条龙”办理,坚持调查核实有力度、释法说理有深度、联合调解有温度,14天便实现从开庭到调解结案,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秦皇岛市民事检察部门主动加强部门协作,在协同办案、法治宣传、联合救助、化解矛盾等方面强化沟通、多方联动。综合运用法律咨询、证据收集、支持起诉、多元救助、包案化解等多种举措,在全市部署开展民事检察“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
在市检察院与市法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多部门会签《关于加强弱势群体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的意见》的基础上,全市两级检察院积极主动走访人社、妇联、残联等相关行政机关和单位,为涉诉困难群众申请民事支持起诉开辟“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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