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河北推行“信用代证一件事”
我省推行“信用代证一件事”
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近日,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信用代证一件事”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部门间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线“信用代证一件事”办事系统,实现经营主体、社会组织、自然人“申请即办”。自今年9月15日起,全省实施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申请人申请后,“信用代证一件事”办事系统自动生成专项信用报告。
对照“信用代证一件事”数据归集清单,我省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各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信息全量、及时、准确归集共享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推动“应替尽替”。省有关部门对照政务服务、商务经营、金融市场三个应用场景的20个事项,完善制度规则,优化办事流程,在本系统、本领域相关业务办理中实现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并不断探索新的应用范围。
“对于法律法规明确不适用专项信用报告的事项,有关部门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同时向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反馈并注明依据。这些事项将在‘信用河北’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应统筹利用现有设施,设置“信用代证”服务窗口,提供帮办代办、报告下载等服务,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提高服务感知度。
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我省在河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建设上线“信用代证一件事”办事系统,提供报告出具、真实性验证等服务。办事主体完成认证登录后,可申请专项信用报告并即时获取,替代赴43个部门办理46个领域的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我们梳理制定了‘信用代证一件事’办事指南,重点列明办理流程、申报要件、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等内容,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宣传栏、河北政务服务网等多渠道进行展示,方便办事主体查询、办理一步到位。”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补充说。
另外,我省还积极推进京津冀晋四地专项信用报告数据共享标准、领域适用标准、场景互认标准、问题处置标准等的统一,分阶段、分步骤推动京津冀晋“信用代证”全领域、全场景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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